【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兰溪蒋先生等8人复议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撤销2018年第002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案,兰溪市人民政府经审理于2018年9月13日作出兰行复决字(2018)3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作出的2018年第002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责令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重新作出信息公开答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兰溪蒋先生等8人复议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撤销2018年第002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案,兰溪市人民政府经审理于2018年9月13日作出兰行复决字(2018)3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作出的2018年第002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责令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重新作出信息公开答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