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复核 【本网讯】 由本所杨念平、黄艳律师代理的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葛先生不服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2月26日作出枣政复决字〔2015〕00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责令枣庄市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规定期限内依法答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2015年3月4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聂荣、王家才律师代理的不服海域使用权决定案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2015年3月1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马丽芬、闫会东律师代理的物权确认纠纷上诉案相关文章一条马路相隔,一面拆迁补偿要比另一面高的多?2025年2月17日《决定》发布,涉及“农村土地”重点有哪些?2024年10月22日成都温江区租的商铺被拆迁,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补偿?2024年10月16日震惊!2024年浙江丽水拆迁新政策,你的家可能值这个数!2024年9月20日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说是违建?这是在明目张胆的违法!2024年8月9日“黄金地段”的房屋会不会越拆越穷?补偿到底该拿多少?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