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复核 【本网讯】 由本所段福惠律师代理的张先生诉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纠纷一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2015)四中行初字第10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告密云县人民政府以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为由不予答复的告知书,并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答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浙江事故游乐园非法占地 曾被国土部门责令拆除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814路公交车纵火案——拆迁的归拆迁,纵火的归纵火相关文章2023年在我国拆迁纠纷需要的证据材料有哪些?2023年10月19日北京市拆迁维权开庭:2022年2月15日9:00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在线庭审现场开庭审理2022年2月11日3原则+4程序:解决集体土地确权及争议问题(农民朋友必看)2021年7月1日收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人有权获取补偿吗?2021年5月7日河北省沧州市拆迁维权开庭:2021年4月27日9:00,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询问2021年4月26日农村拆迁的补偿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