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复核 【本网讯】 由本所李顺华律师代理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田女士、李先生、吴先生、徐先生4人分别诉赛罕区人民政府强拆纠纷一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5年4月27日分别作出(2015)呼行初字第00008-0001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赛罕区人民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2015年5月27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纪召兵律师代理的行政不作为案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吉林四平棚改区回迁房难完工 被拆迁户数年难回家相关文章一条马路相隔,一面拆迁补偿要比另一面高的多?2025年2月17日《决定》发布,涉及“农村土地”重点有哪些?2024年10月22日成都温江区租的商铺被拆迁,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补偿?2024年10月16日震惊!2024年浙江丽水拆迁新政策,你的家可能值这个数!2024年9月20日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说是违建?这是在明目张胆的违法!2024年8月9日“黄金地段”的房屋会不会越拆越穷?补偿到底该拿多少?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