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由本所张作元律师代理的刘某某诉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国家赔偿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4月9日上午9点00分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白云区“统筹做地+自主改造”路径,被征收企业能否获合理补偿?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由本所卢恩光律师代理的杨某某与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履行征收补偿职责行政复议案件案胜诉相关文章2026年5月9日上午9点00分,本所张作元律师、卢恩光律师在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6年4月29日2026年 05 月 08 日上午09:00,本所杨在明主任、张伟律师在余姚市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2026年4月28日2026年4月30日上午9:15,本所杨在明、岳亭律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2026年4月14日2025年12月25日下午14点30分,本所谢瑞青、黄香律师在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3日14:00,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义乌市人民法院第15法庭开庭审理2025年12月1日2025年11月21日下午15点,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谈话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