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张作元律师团队的卢恩光律师代理的杨某某与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履行征收补偿职责行政复议案件案件,渭南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渭政复决字[2025]49号),决定:责令被申请人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人杨某某就本案所涉土地征收事项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初步维护,特此公告!
由本所张作元律师团队的卢恩光律师代理的杨某某与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履行征收补偿职责行政复议案件案件,渭南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渭政复决字[2025]49号),决定:责令被申请人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人杨某某就本案所涉土地征收事项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初步维护,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