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记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纪召兵、肖卫红律师帮助湖北省大悟县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对抗违法暴力强拆并最终取得胜诉的全过程,两位律师运用其专业法律技能,通过律师函、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多种手段层层抽丝剥茧,最终在法律上立于不败之地。
【案情介绍】
湖北省大悟县——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腹心地带,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具有光荣的革命历史。本案的当事人——聂文军(化名),一九三七年生于这片红色土地上,他的童年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前最为黑暗、艰难的一段时光,他还见证了新中国的成立、发展与腾飞。凭着自己的勤劳果敢,经过多年打拼,他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几处房产,生活富足。除此之外,还与妻子孕育了三个儿女,本应儿孙绕膝、颐养天年,但年逾古稀的他,却在二〇一三年十月二日经历了一生未曾体验过的灾难。
原来,二〇一三年伊始,因“文化新都”房地产项目建设需要,聂文军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中国人大多都有一种安土重迁的情结,聂文军也不例外,但想到不能仅因一己之私而影响项目开发、损害其他居民的利益,硬气了一辈子的老人起初也是积极参与协商,全力配合相关事宜。可惜的是,老人的妥协没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无商不奸”的中祥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天房屋拆迁公司非但没有拿出合理的补偿方案,还在多次谈判中打压、甚至威胁聂文军。耿直的聂文军没有被吓倒,坚定的拒绝了不合理的补偿,但没想到开发商与拆迁公司一计不成,又生一计,“策反”其长子也是唯一的儿子聂勇(化名),里应外合,冒用聂文军的名义私自签订了严重损害聂文军合法权益的《拆迁还建补偿协议》。
俗话说: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长子聂勇为一己私利如此背叛老父,让聂文军痛心不已,但还没等聂文军缓过劲儿来,二〇一三年十月二日,中祥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天房屋拆迁公司就带领着数十个社会青年,强闯民宅,将聂文军拖出家门,并将家里的所有私人物品随意丢弃至路边,用铲车、挖掘机将其一处房屋夷为平地,还叫嚣着不日将强拆其余房屋。
为了不向这些恶势力低头,聂文军不顾自己年迈的身体,到多个部门进行信访维权,还在当地律师的建议下对中祥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天房屋拆迁公司及长子聂勇提起了相关的民事诉讼,但诉讼结果都不尽如人意。正当聂文军有冤无处诉、濒临绝望之际,北京电视台的一项法制节目吸引了他的注意,原来正是一项关于房屋土地征收拆迁的专题讲座,而主讲人正是中国征地拆迁专家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纪召兵律师。严谨的工作理念、独到的工作方法、务实的工作风格不单让纪律师成功帮助了上千位被拆迁人成功维权,还在中国拆迁律师界享誉盛名。
如同抓到了救命稻草,聂文军第一时间联络了纪律师,经过双方沟通,纪律师考虑到聂文军年岁较大、不宜舟车劳顿,遂当天赶乘航班前往大悟。详细了解案情后,纪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与专业的业务水平,判断出此案的维权空间很大,当即确立了精妙的维权方案。聂文军毫不犹豫的签订了专项法律事务代理协议,至此,在纪召兵律师带领下的革命老区维权记正式拉开大幕。
【办案掠影】
办案第一辑:先声夺人——律师函
在接受聂文军的委托之后,纪律师迅速向大悟县人民政府、大悟县中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送了先声夺人的敲门砖——律师函,除在函件中简明扼要表明委托事宜之外,还将依法维权的观点落实于纸,以期发挥其沟通、警示作用。纪律师的律师函从不长篇大论,其简洁明了的文书风格,鞭辟入里、先礼后兵,为维权带来了好的开篇——聂文军的强拆风险得到缓解,开发商的拆迁人员在接下来的几次谈判中明显文明许多,也没有再强拆其他房屋。聂文军感到胜利在望,纪律师即时劝诫“律师函的作用不具有长期性,现今不能放松警惕,他们必有后招”,果然在几次稍显文明的谈判之后,协商举步不前。
办案第二辑:抽丝剥茧——“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需要至少七项前置程序,鉴于法定程序的严格性,任何程序环节的缺少都可能会导致征收补偿程序的违法。由于聂文军手头所掌握的材料仅限于一些强拆现场资料,有力的可复议、可诉讼材料较少,不利于维权的进一步展开,因此接下来的必经途径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为了找出该项目建设的程序漏洞,纪律师思虑后决定向三个部门即大悟县发展和改革局、大悟县城乡规划局、大悟县国土资源局提起信息公开。肖卫红律师在纪律师的指导下,第一时间起草好针对上述三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附上配套的邮寄注意事项发送给了当事人,既节省了当事人自己查找的时间,也避免查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信息不全、信息错误等问题,事无巨细、竭尽全力为当事人服务是纪律师专业团队一贯秉持的宗旨。没过多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效力就显现了,尤其是大悟县城乡规划局公开的两份“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为维权之路打通了又一重要环节。
办案第三辑:针砭时弊——“两证”行政复议
通过查阅、分析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纪、肖两位律师锁定了违法“两证”,随即迈出行政复议的维权脚步。
首先,大悟县城乡规划局为大悟县中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法,明显违反《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次,大悟县城乡规划局还公开了大悟县人民政府为大悟县中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具体行政行为显著违反了《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实体规定。鉴于上述两机关均未尽到审查的注意义务,违反法定核发程序,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且损害了聂文军合法权益,纪律师以当事人名义组织起草了分别针对两部门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发送并提点当事人在复议期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拆迁维权之路从来不是一马平川,当事人在针对上述“两证”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之后,收到了复议机关作出的维持“两证”的复议决定书,这无疑打击了聂文军的维权信心。纪律师及时开导聂先生“维权战役最重要的是坚持,虽然复议结果不理想,但复议的隐形作用已经凸显,复议申请已然给政府部门和开发商加剧了舆论压力,迫使其不敢轻举妄动,一举一动皆在公众的监督之下。我们的维权正在顺利进行中,一定要有长期‘抗争’的准备”。在纪律师和肖律师不断的激励下,聂文军很快调整心态,积极进行下一步的维权。
办案第四辑:对症下药——“两证”行政诉讼
收到维持“两证”的复议决定书后, 纪律师当即起草分别针对“两证”的行政起诉状。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这个道理被诉机关亦十分懂得,过早的亮出己方的底牌,只能在庭审时“为人鱼肉”。因此为了更充分的准备起诉材料,纪律师执笔的我方起诉状精炼、简洁,四两拨千斤,成功立案的同时也没有给对方找到更多攻击我方的切入点。
在庭审之前,纪律师嘱咐聂文军“维权大幕已经拉开,我方已整装待发,今天的庭审是第一次,但决计不是最后一次。定要保持好心态,在庭审中、包括判决后都不要过于激动,如果仅凭一次开庭就能解决问题那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不论这次的结果如何,我们都将一直拼搏下去,直至圆满解决”。
庭前充分的准备加上庭审时的辩理析法,纪律师以其专业的职业素养与高超的雄辩能力一一指出对方的违法、违规问题,并加以法律法规进行佐证,如此抽丝剥茧,使得对方哑口无言。可惜的是,因地方行政干预、法官职业水平等诸多原因,两个案子的一审结果均判决驳回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尽管早已给聂文军打了败诉的“预防针”,但聂老汉还是因一审的败诉而心灰意冷,甚至一度想要放弃维权。作为具有丰富拆迁维权经验的纪律师来说,一审的败诉其实是意料之中,但考虑到聂文军强烈的负面情绪,还是耐心劝解。肖律师更是多次联系聂文军及其女儿,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渐渐疏散开笼罩在当事人心上的愁云。
纪律师收到这两份一审判决后,针对判决书中的明显错误、漏洞,连夜起草上诉状,第一时间发送给聂文军。聂文军受到纪律师精神力量的感染,在上诉期内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令人欣慰的是,通过纪律师、肖律师的不懈努力,通过聂文军的永不放弃,孝感市中院在二审开庭审理后,终于做出了撤销一审判决、责令被诉机关采取补救措施的终审判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聂文军为此感慨不已,更庆幸聘请了纪召兵律师,才得以坚持维权,现在的他,对于维权的最终胜利,充满信心!
【律师说法】
一年半的维权之路终于有了转机,几次陷入困境的聂文军曾不止一次的想要放弃,是律师用精湛的专业技能、坚毅的专业精神支撑着当事人摇摇欲坠的信心。作为颇具权威的专业拆迁维权律师,让每一位委托人获得合理满意的补偿,是纪召兵律师始终秉持的执业追求。
“崇尚公正、追求卓越;完美服务、竭尽全力”是纪律师的执业理念,“坦诚做人、踏实做事、勤勉尽责、诚信服务”,是纪律师的执业信念。纪律师始终认为,面对委托人的殷殷期盼,律师必全力以赴、严格自律、尽职尽责。纪律师每每接手一件法律事务,总感如履薄冰,不敢有丝毫懈怠,亦会反复考量,寻求案件的最佳解决方案,以达到完美的办案效果。虽然当下征地拆迁的现状改变之缓不容乐观,但我们依然冲锋在路上。我们更是郑重承诺:倾心关注于民主、民生、民权,不会改变;倾力提供法律支持、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会改变;倾注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进程的决心,不会改变!永不放弃的律师精神,不是轻飘飘的一句话,而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杨雪/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