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黄艳、杨念平律师代理的娄莲东复议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一案,经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于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作出了(2015)81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邹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不公开违法、责令邹城住建局重新进行答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本网讯】由本所黄艳、杨念平律师代理的娄莲东复议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一案,经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于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作出了(2015)81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邹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不公开违法、责令邹城住建局重新进行答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