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复核 【本网讯】由本所宋晓峰律师代理的海淀区人民政府上诉北京市郑先生关于海淀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二审一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5日作出(2016)京行终字26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2016年4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法庭当庭谈话马丽芬、闫会东律师代理小牛坊村村委会物权纠纷案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本所宋晓峰律师代理的胡女士诉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迈皋桥办事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胜诉相关文章一条马路相隔,一面拆迁补偿要比另一面高的多?2025年2月17日《决定》发布,涉及“农村土地”重点有哪些?2024年10月22日成都温江区租的商铺被拆迁,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补偿?2024年10月16日震惊!2024年浙江丽水拆迁新政策,你的家可能值这个数!2024年9月20日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说是违建?这是在明目张胆的违法!2024年8月9日“黄金地段”的房屋会不会越拆越穷?补偿到底该拿多少?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