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律师代理的高先生诉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裁决纠纷上诉一案,经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于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作出了(2016)辽09行终9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新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发回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律师代理的高先生诉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裁决纠纷上诉一案,经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于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作出了(2016)辽09行终9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新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发回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