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贵州省罗甸县黄先生等18人分别诉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不作为案件,经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作出54个行政判决。分别为:(2016)黔01行初字第106-123号共18个行政判决,撤销被告贵州省人民政府作出的黔府行复驳字(2016)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2016)黔01行初字第124-141号共18个行政判决,撤销被告贵州省人民政府作出的黔府行复驳字(2016)3号《贵州省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2016)黔01行初字第142-159号共18个行政判决,撤销被告贵州省人民政府作出的黔府行复驳字(2016)4号《贵州省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黄先生等18人的54个案件可以进入行政复议实体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