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义乌市稠江街道新村村龚先生等四人与义乌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纠纷案,上诉人不服一审法院不予立案裁定,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审理,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07行终384号行政裁定,撤销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浙0782行初235号行政裁定,并裁定由义乌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本网讯】由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义乌市稠江街道新村村龚先生等四人与义乌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纠纷案,上诉人不服一审法院不予立案裁定,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审理,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07行终384号行政裁定,撤销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浙0782行初235号行政裁定,并裁定由义乌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