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复核 【胜诉公告】由本所宋姣律师代理的曹某、高某诉淄博市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一案,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306行初13号《行政判决书》,判令被告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原告的信息公开作出答复,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本所黄晓丽律师代理的西安某公司与西安市临潼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申请执行一案胜诉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2018年7月9日下午14:00,由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赵某与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行政纠纷案件在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号法庭开庭审理。相关文章一条马路相隔,一面拆迁补偿要比另一面高的多?2025年2月17日《决定》发布,涉及“农村土地”重点有哪些?2024年10月22日成都温江区租的商铺被拆迁,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补偿?2024年10月16日震惊!2024年浙江丽水拆迁新政策,你的家可能值这个数!2024年9月20日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说是违建?这是在明目张胆的违法!2024年8月9日“黄金地段”的房屋会不会越拆越穷?补偿到底该拿多少?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