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律师、张明亮律师代理的王某兰女士诉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再审一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经审查,于2018年7月3日作出(2018)湘民再2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湘01民终7789号民事裁定和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2016)湘0103民初4524号民事裁定,并由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律师、张明亮律师代理的王某兰女士诉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再审一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经审查,于2018年7月3日作出(2018)湘民再2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湘01民终7789号民事裁定和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2016)湘0103民初4524号民事裁定,并由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