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复核 【本网讯】由本所聂荣律师代理的郑先生诉江山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强制一案,经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8年9月7日作出(2018)浙08行初7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该判决已生效。当事人合法权利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本所张琨、刘博韬律师代理的陈先生、张女士、蔡先生、秦女士诉泗洪县青阳镇政府、县住建局撤销被告强迫原告签署空白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一案胜诉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本所孟登高律师代理的林女士诉福清市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案胜诉相关文章2023年在我国拆迁纠纷需要的证据材料有哪些?2023年10月19日北京市拆迁维权开庭:2022年2月15日9:00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在线庭审现场开庭审理2022年2月11日3原则+4程序:解决集体土地确权及争议问题(农民朋友必看)2021年7月1日收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人有权获取补偿吗?2021年5月7日河北省沧州市拆迁维权开庭:2021年4月27日9:00,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询问2021年4月26日农村拆迁的补偿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