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赵律师团队谭程泽律师代理的胡先生行政赔偿一案,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作出了包复决【2025】34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被申请人限期作出赔偿决定,委托人的权益得以初步维护,特此公告!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在明律所助力2025“公益普法热线”启航,共筑法治新篇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2025年11月21日下午15点,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谈话相关文章由本所杨念平律师、袁海超律师代理的,山西省怀仁市段先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及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6年5月8日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淄博市尤先生诉临沂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人民政府、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6年4月17日由本李银磊律师代理的贵州某某某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贵阳市某某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一案胜诉2026年4月17日由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代理的刘某一等3人诉宁波市某某区人民政府、宁波市某某区某某镇政府强制拆除房屋及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6年4月17日由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代理的付先生、郝女士与辉县市某某局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一案胜诉2026年4月3日由本所陈丽芳、黎光律师代理的福建泉州许先生、杨女士诉泉州市某某区人民政府某某街道办事处等3个部门强制拆除房屋一案胜诉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