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康某楼诉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强制拆除一案,被告河南省周口经济开发区委员会上诉,经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19日作出(2018)豫行终3770号《行政判决书》,认定一审行政判决正确,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
【本网讯】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康某楼诉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强制拆除一案,被告河南省周口经济开发区委员会上诉,经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19日作出(2018)豫行终3770号《行政判决书》,认定一审行政判决正确,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