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现场砸砖头、扔爆竹,违建当事人妨害公务被刑拘】
警情通报显示,7月31日,柳州市城中区行政执法局依法对牛车坪村数栋违建楼房进行拆除时,遭遇违建当事人阻碍。其间,有人从楼顶向执法人员砸砖头、扔爆竹,严重妨害执行公务。
城中公安分局接警后,立即派出警力赶往现场处置。经调查,涉案嫌疑人为4名违建当事人,民警随后将嫌疑人凌某慢、卢某清两人控制,并依法传唤到派出所;另两名违建当事人韦某永、卢某芳在民警到达现场后,仍然与执法人员对峙,不时向楼下砸砖头、扔爆竹,并扬言要跳楼。
为避免事态升级,行政执法人员暂未对其违建房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8月2日,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未拆房屋进行检查时,发现已人走楼空,涉嫌妨害执行公务的嫌疑人韦某永、卢某芳已潜逃,警方随即对其启动追逃程序。8月3日17时40分,民警在柳北区长塘镇北岸村附近将嫌疑人韦某永、卢某芳抓获。
经审讯,韦某永、卢某芳、凌某慢、卢某清四人对涉嫌妨害执行公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3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人被依法取保候审。警方表示,对暴力抗法、妨害执行公务以及通过非法手段主张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绝不姑息。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此案中,违建当事人向行政执法人员砸砖头、扔爆竹,还以跳楼为由相威胁,阻碍他们执行职务,严重威胁所有在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如此行径,已经不再是合理的维权行为,而是刑事犯罪。他们的所作所为将自己推向了监狱的大门。
如果当时有人民警察在场协助联合执法,他们还将被依法从重处罚。
所以,在明律师要郑重提示广大被征收人,此案可以带给我们许多启示,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的原则与底线。
在征收维权中,广大被征收人也可能遇到行政机关来强制拆除房屋等类似情况。此时,理性思考、保持冷静、保护自身安全是第一位的。此案中四名当事人的行为实应引以为戒。
如果你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有很多合法的、切实可行的维权方式。例如,对拆除过程拍照、录像、录音留存证据;拨打报警电话求助;咨询委托律师找出行政机关的违法之处,依法提起诉讼……
正如警情通报中所述,通过暴力抗法、妨害公务等非法手段主张权益,就是违法犯罪。总之,想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要采取法律允许的方式。一旦逾越法律界限,维权就无从谈起,还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承担违法的后果。
在明律师真心希望每一位被征收人都能在法律的轨道上维护自身权益,获得公平、合理、满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