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其次,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最后,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通常上,你可以拿来用的证据如下:
1、你自己的身份证明,证明你具有合法的诉讼主体资格。
2、你与征用方签订的补偿合同或者协议,确定你应该取得的补偿款数额。
3、被告的身份信息情况,工商登记信息情况。
4、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明。
如承包合同等。
5、地上附着物估价的证明。
如房屋的数量、面积、种植物的品种、粮食的市场价格等。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方案等政府征地的文件。
以上就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6步教你维护自身权益的全部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文内容还没有解决您遇到的问题,可以电话或者留言咨询专业的农村征地拆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