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复核 【本网讯】 由本所杨念平、黄艳律师代理的韦女士诉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履行裁决不作为一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14年12月10日作出(2014)顺行初字第260号行政判决书,撤销了北京市顺义区住建委的不予受理决定书并要求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2014年12月11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杨念平律师代理的房屋征收补偿纠纷上诉案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本所杨念平、黄艳律师代理的一起不服行政强拆案胜诉相关文章2023年在我国拆迁纠纷需要的证据材料有哪些?2023年10月19日北京市拆迁维权开庭:2022年2月15日9:00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在线庭审现场开庭审理2022年2月11日3原则+4程序:解决集体土地确权及争议问题(农民朋友必看)2021年7月1日收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人有权获取补偿吗?2021年5月7日河北省沧州市拆迁维权开庭:2021年4月27日9:00,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询问2021年4月26日农村拆迁的补偿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