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复核 【本网讯】 由本所杨念平、黄艳律师代理的许先生诉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作出的〔2013〕第59号《限期拆除通知》违法一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14年12月22日作出(2014)顺行初字第27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该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本所纪召兵律师代理的一起行政强拆纠纷案胜诉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当公房承租户邂逅“城中村”改造相关文章一条马路相隔,一面拆迁补偿要比另一面高的多?2025年2月17日《决定》发布,涉及“农村土地”重点有哪些?2024年10月22日成都温江区租的商铺被拆迁,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补偿?2024年10月16日震惊!2024年浙江丽水拆迁新政策,你的家可能值这个数!2024年9月20日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说是违建?这是在明目张胆的违法!2024年8月9日“黄金地段”的房屋会不会越拆越穷?补偿到底该拿多少?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