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复核 【本网讯】 由本所宋晓峰律师代理的王女士、王先生诉睢宁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强拆违法纠纷一案,经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于2014年12月12日作出了[2014]徐行初字第001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确认被告实施的房屋强拆行政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置业法眼第35期:补偿协议签订之后的维权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本所李顺华律师代理的一起信息公开不作为案胜诉相关文章一条马路相隔,一面拆迁补偿要比另一面高的多?2025年2月17日《决定》发布,涉及“农村土地”重点有哪些?2024年10月22日成都温江区租的商铺被拆迁,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补偿?2024年10月16日震惊!2024年浙江丽水拆迁新政策,你的家可能值这个数!2024年9月20日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说是违建?这是在明目张胆的违法!2024年8月9日“黄金地段”的房屋会不会越拆越穷?补偿到底该拿多少?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