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复核 【本网讯】 由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许先生、李女士诉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房屋拆除行政通知纠纷一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作出(2015)浙金行终字第6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三被上诉人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一起限期拆除通知纠纷案胜诉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本所纪召兵律师代理的一起行政强制纠纷案胜诉相关文章群体拆迁安置方案,是否优先保障原滩涂养殖从业者?2026年6月10日2023年在我国拆迁纠纷需要的证据材料有哪些?2023年10月19日北京市拆迁维权开庭:2022年2月15日9:00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在线庭审现场开庭审理2022年2月11日3原则+4程序:解决集体土地确权及争议问题(农民朋友必看)2021年7月1日收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人有权获取补偿吗?2021年5月7日河北省沧州市拆迁维权开庭:2021年4月27日9:00,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询问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