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复核 【本网讯】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呼和浩特市李先生等七人诉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案,2015年8月19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呼行终字第00039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2015年8月19日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案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2015年8月31日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冯振兴律师代理的孝顺镇人民政府一案。相关文章海域养殖设施遭“代履行”拆除?地上不许违法拆海上同样不许!2025年12月25日一条马路相隔,一面拆迁补偿要比另一面高的多?2025年2月17日《决定》发布,涉及“农村土地”重点有哪些?2024年10月22日成都温江区租的商铺被拆迁,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补偿?2024年10月16日震惊!2024年浙江丽水拆迁新政策,你的家可能值这个数!2024年9月20日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说是违建?这是在明目张胆的违法!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