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律师代理的劳先生诉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赔偿纠纷再审一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作出了(2015)粤高法行提字第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2014)湛中法审监行再字第2号《行政判决书》、(2011)湛麻法行重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行政行为违法,以及确认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并赔偿当事人财产损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律师代理的劳先生诉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赔偿纠纷再审一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作出了(2015)粤高法行提字第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2014)湛中法审监行再字第2号《行政判决书》、(2011)湛麻法行重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行政行为违法,以及确认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并赔偿当事人财产损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