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复核 【本网讯】杨在明、梁红丽律师代理的廊坊市祁先生诉廊坊市富普商贸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案,2015年9月10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廊民二终字第6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由本所杨在明律师、梁红丽律师共同代理的祁先生诉廊坊市富普商贸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案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由本所杨在明、梁红丽律师代理的廊坊市姜女士诉廊坊市富普商贸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案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相关文章2023年在我国拆迁纠纷需要的证据材料有哪些?2023年10月19日北京市拆迁维权开庭:2022年2月15日9:00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在线庭审现场开庭审理2022年2月11日3原则+4程序:解决集体土地确权及争议问题(农民朋友必看)2021年7月1日收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人有权获取补偿吗?2021年5月7日河北省沧州市拆迁维权开庭:2021年4月27日9:00,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询问2021年4月26日农村拆迁的补偿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