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老套”血案为何一再上演?“预防机制”何时能够启动?
如前所述,对临沂市在事件调查中的表现予以及时肯定,是有必要的。然而无论如何,张纪民还是在这样一场纷乱的拆迁纠纷中离开了这个世界,张纪民的妻子所遭受的非法拘禁也本不该发生。必须指出的是,就“剧情”而言,此次平邑9.14事件并无太多新意——地方政府在拆迁过程中仍然习惯性地选择了“分进合击”的老套路——先趁张纪民的妻子潘进惠外出送孩子上学,不在家中之际将其有效控制,再在同一时间对张家房屋发起“攻势”,进而逼其就范。9月20日的情况通报中对这一事实有着极为清楚明白的交代,即“事先约定”加上“兵分两路,同时进行”。这种土匪惯用的招数被一而再、再而三的用在拆迁中对付普通群众,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着实令人后背发凉。而此后张纪民家遭遇的院墙被铲车推倒的情形,则是发生于全国各地的暴力强拆事件中的“规定动作”。然而令强拆人员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张纪民在遭遇重重逼迫下不惜铤而走险,其点火的举动令事态变成了最终这幅模样。
那么试问,如此老套的戏码,为何能得以一再上演?临沂市有关领导既然明知法律法规对征地拆迁程序上的规定,又为何“执法犯法、明知故犯”?如果说对于惨案的引发,平邑县地方镇的工作人员负有直接的责任,那么平邑县乃至于临沂市的政府机关又该对事件负有什么样的责任呢?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媒体的报道,案发前当地的拆迁纠纷已存在多时,事实上任何一起暴力血案的发生都会有若干“先兆性事件”加以预警,如同“暴风雨前的寂静”一般。那么当地政府为何不能有效地在此时发现苗头,将惨具的势头压制下来,而总是在悲剧发生过后一再的去调查、反思甚至道歉呢?临沂市有关领导能够在第一时间向遇难者张纪民的家人道歉,无疑值得肯定,然而以群众的生命作为代价换来这番道歉及此后的一系列追责动作,又是否太贵了一些呢?!
另一方面,60元一平米的宅基地补偿标准是否适当?“万人大社区”项目的落实建立在村民失去宅基地上房屋的同时再倒贴钱的基础上。如此情形,又是否符合“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征地补偿原则标准呢?凡是涉及房子、土地的问题,对于农民而言无不是捅破天的大问题。在这样的问题上要求农民“顾全大局”,进而放弃其自身本应获得的合法补偿而践行“不做钉子户”的美誉,难道是将心比心、符合事实与良知的么?补偿不到位、不合理,始终是引发一切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血案的根本原因所在。具体到平邑的此次事件中,这仍然是不变的。
肯定与反思交织,然而最好,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这才叫做和谐拆迁、法治社会。(王宇/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