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刘博韬律师代理的徐女士诉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拆迁许可纠纷一案,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于2015年9月16日作出了(2011)腾行初字第72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告作出的腾房拆许字(2010)第9号房屋拆迁许可行为违法。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本网讯】由本所刘博韬律师代理的徐女士诉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拆迁许可纠纷一案,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于2015年9月16日作出了(2011)腾行初字第72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告作出的腾房拆许字(2010)第9号房屋拆迁许可行为违法。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