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宋晓峰律师代理的冯先生诉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违法一案,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26日作出(2015)高行初字第26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涿州市人民政府不履行信息公开的行为违法,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对原告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予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由本所宋晓峰律师代理的冯先生诉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违法一案,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26日作出(2015)高行初字第26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涿州市人民政府不履行信息公开的行为违法,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对原告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予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