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征地保障工作的创新实践又一次告诉我们,因地制宜、以人为本是基层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坚持了这两条,许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而离开了这两条,一些工作可能就会寸步难行。
亭湖区是盐城市的中心城区,区域面积800平方公里,人口80万,下辖3个经济区、5个街道、5个乡镇,是兼具“主城区、大农村”特点的典型的城乡复合型城市区。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该区将征地保障工作列为城乡改革的重点任务,全面推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探索制度创新,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截至目前,亭湖共审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116宗,涉及征收耕地2850亩,提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资金近1.5亿元。全区被征地农民累计参保30633人,年发放征地保障资金8086万元。
因地制宜,保障制度落地生根
去年,亭湖对照省政府93号令的要求,出台了该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按照“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取消了货币安置,将被征地农民刚性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对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作出了制度性安排。
今年,为规范推进全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现新老办法无缝对接,亭湖人社、国土、财政等部门联合深入相关经济区、镇、街道开展调研,区委、区政府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盐城市亭湖区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意见》充分考虑到不同的征地形态和新老办法的有机衔接,既便于各地操作,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亭湖区人社局局长、党委书记周亚民介绍,一般征地以块状为主,主要采取全额参保法;而公路、铁路及河道征地则属线型征地,涉及征地人数多、面积少,该区经过深入调研探索,决定实行全员参保法,即根据征地所占比例确定征地人员的个人分账户。连盐铁路(新兴段)征地项目,涉及新兴镇5个村(居)342户,计1322人,而国土部门核定安置人数仅为305人。新兴镇、村将1322名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保障,体现了公平性,受到被征地农民的普遍欢迎。
以人为本,农民待遇逐年提高
今年64岁的吉勇荣是亭湖南洋镇民航村一组的村民,去年他家承包的土地被征用了。“当时就怕坐吃山空,生活没了保障。”吉勇荣说,他从去年8月开始享受征地保障养老补助金374元/月,由于参加城乡居保还同时享受城乡居保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105元/月,合计每月能领到479元。听说以后每年还能涨几十块钱,吉勇荣心里踏实了许多。
从2013年12月起,亭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别由1.4万元/亩、1.3万元/人调增到1.8万元/亩、1.7万元/人,将不低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同时建立征地补偿标准调增机制,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最低标准按照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乘以139计算,并按国家、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标准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调增。
去年至今年,该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标准由45870元调增到51986元。2006年起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生活补助费月领标准分别也由130元、140元和150元调增到150元、170元和190元;征地养老补助金标准由240元/月统一调增到330元/月,今年又调增到374元/月。
完善流程,业务经办不断规范
日前,亭湖组织开展征地保障业务培训活动,各镇(街道、经济区)分管负责人,人社中心主要负责人、业务经办人员和177个村居会计辅导员共220多人参加了培训。
今年以来,亭湖区积极创建省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管理示范区,引进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软件,举办多层次的征地保障政策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征地保障经办服务水平。并组织开展历年土地换保障情况调查,重点了解“未征先保”、“征而未保”等情况,下大力气纠正征地补偿不到位等问题,严格执行省政府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管理规程,统一服务规范、服务流程,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报批流程图(人社部门),按照政府有推力、实施有方案、资金有落实、报批有审核、登记有台账、就业有培训、考核有奖惩、养老有保障的“八个有”要求,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切实提高经办管理标准化水平,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让被征地农民享受发展成果。(新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