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魏碧锋)因夫妻矛盾,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一女子离家出走,属于整个家族的100余万元拆迁补偿款,也被她一人保管。两年时间来,多次讨要最终无果后,其他家族成员一并将女子告上法院。12月21日,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的居中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按约定将钱款分配。
2013年,因征地拆迁,良庆镇坛泽村村民奚姓人家所居住的祖屋,共获得各项补偿共104万元。按人头计算,能够分得补偿款的家庭成员共有9人。为方便办理手续,家庭会议协商后,全家人集体委托儿媳妇李某全权办理,钱款也最终打入了李某个人账户。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补偿款到账后,奚家人也没有立即将钱款分配到个人名下,继续由李某保存。不过,接下来,李某和丈夫的感情出现了问题,甚至闹到了离婚的地步。最终,她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补偿款分配也没了着落。
随后,奚家人多次试图找李某要求分配补偿款,但要么找不到人,要么李某不肯。其它8名家庭成员只好将李某告上法院。
良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后,认为此事属于家庭内部矛盾,如果能调解成功,就会减小这个家庭成员的矛盾,于是派出工作人员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12月21日,李某和其他家庭成员达成一致,按约定按份分配补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