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复核 由本所金长胜律师代理的刘先生诉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强制消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一案,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了(2015)渝一中法行初字第0012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于2014年12月29日作出的碚府制止字【2014】94号《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制消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违法,责令其采取补救措施;撤销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4月8日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本所金长胜律师代理的苗女士申请确认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对其房屋实施强拆的行政行为违法一案胜诉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本所纪召兵律师代理的李女士诉平度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纠纷一案胜诉相关文章2023年在我国拆迁纠纷需要的证据材料有哪些?2023年10月19日北京市拆迁维权开庭:2022年2月15日9:00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在线庭审现场开庭审理2022年2月11日3原则+4程序:解决集体土地确权及争议问题(农民朋友必看)2021年7月1日收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人有权获取补偿吗?2021年5月7日河北省沧州市拆迁维权开庭:2021年4月27日9:00,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询问2021年4月26日农村拆迁的补偿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