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复核 由本所金长胜律师代理的刘先生诉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强制消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一案,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了(2015)渝一中法行初字第0012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于2014年12月29日作出的碚府制止字【2014】94号《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制消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违法,责令其采取补救措施;撤销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4月8日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本所金长胜律师代理的苗女士申请确认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对其房屋实施强拆的行政行为违法一案胜诉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本所纪召兵律师代理的李女士诉平度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纠纷一案胜诉相关文章一条马路相隔,一面拆迁补偿要比另一面高的多?2025年2月17日《决定》发布,涉及“农村土地”重点有哪些?2024年10月22日成都温江区租的商铺被拆迁,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补偿?2024年10月16日震惊!2024年浙江丽水拆迁新政策,你的家可能值这个数!2024年9月20日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说是违建?这是在明目张胆的违法!2024年8月9日“黄金地段”的房屋会不会越拆越穷?补偿到底该拿多少?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