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的题目有些“狠”,或者说略显“生硬”。然而作为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服务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一员,笔者以为类似的“狠话”说一说有益无害,毕竟是忠言逆耳。倘若因为看了这些不大顺耳的忠告而能对您的拆迁维权之路有所助益的话,那么不顺也就不顺了。
在所里工作,经常能“偷听”亦或是“大大方方”听到很多律师、助理与当事人的电话交谈。听得多了,便发现一个问题:很多时候,当事人往往是在就一个想法、困惑、问题反复强调自己的主张,而根本不顾及电话这边助理的意见。助理好不容易插上嘴讲了两句,发言权又会再度“易主”,而当事人强调的仍然是之前说过的那些东西。“听你说还是听我说,要不你先说完我再说”之类的话经常难以避免,甚至时常出现“我们还能不能有效的交流了”这样的疑问。坦率地说,类似气氛下的通话是不怎么“给力”的,甚至可能是有损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的。倘若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交流长期处于这种情况下,最终受到损失的将是案件的代理质量,律师、当事人双方都将是输家。
事实上,律师和当事人之间要实现的,是有效的沟通和交流,而非“无效”的,“重复”的。我们非常理解当事人面临征地拆迁时紧张、急切、焦虑的心态,但越是此时越要在主观上要求自己保持理性和客观,才可能顺利将此刻的上述负面情绪化解于无形。任何时候,我们都不应被情绪所左右,特别是在面临拆迁维权大战之时。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广大拆迁户参考:其一,无论何时,要充分信任自己委托、聘请的律师。如果不信任,那就不要委托,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面对拆迁时,很多老百姓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变成“老不信”,这可以理解,但却无助于纠纷的解决。作为当事人不妨相信一点,倘若经过律师的代理并经过一段时间,您的补偿金额不能得到丝毫的提高,那么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根据签订代理协议时的约定而要求酌情退费的。换言之,律师不可能“只收钱不办事”,如果那样光投诉就受不了。
其二,沟通中要详细具体而又简明扼要的讲清自己的疑问或者所要告知律师的情况。如果律师没有听明白,一定会主动打断您的话转而进行提问,那么您只需回答律师提出的问题即可。切勿将一个想法、事情反反复复地提及,这完全是在浪费双方的时间。您要相信,律师不是木头,也通人情,对于您确实关切的问题,自然是允许您重复一到两遍以资宣泄、释放的。但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可不是重复一两遍,而是反反复复讲了七八遍不止,这就大可不必了。
其三,要多听律师说,自己尽量少说。既然您花钱聘请律师,那要劳动的就是律师的专业技能和本事。“少说多听”,您的收获才是最大的。提出问题了,律师给您做详细的解答,不明白您就再提问,律师再解答……这样一问一答,双方进行的便是有效的沟通,比起各说各话、重复自己主张的情形就要好很多。如果您不确定律师表达的意思是否理解对了,可以采用“您刚才说的是不是……的意思?”“……我这么理解对么?”这样的问话来重复律师说过的话,同样能够实现良好有效的沟通。
总之,对于身处拆迁维权漩涡中的您来说,“偏执”永远不是一个好词儿。一味固守自己的想法而把律师或他人的建议当成耳旁风,一时的口舌之快或许是有了,但长远的幸福指数却很可能会随着维权的不成功而降低。自然,对于“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律师而言,耐心听您陈述那是起码的职业道德。但毕竟务实高效的沟通,才是拆迁维权取得成功的最有力保证。(王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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