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晚21时30分许,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及其丈夫李福生(该院法警)在住所楼下遭到两名歹徒枪机,马彩云中两枪,经抢救无效死亡,李福生受轻伤。
据悉,其中一名歹徒是马彩云审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原告,因对财产纠纷不满,将马彩云枪杀。
1978年2月出生的马彩云是土生土长的昌平人,在回龙观法庭已经工作15年,因为习惯性的低调,马彩云身边不少同事都是在出事后通过报道才知道,前两天,她刚刚过完自己38岁生日。
回龙观地区是我市较早的小区,由于居民密集,也被称为亚洲第一大社区。该地区房产、继承、拆迁和离婚赡养等相对琐碎的民事案件较为集中,但这些关系着每家每户吃穿住行的案件又与社会稳定息息相关。2013年10月23日,马彩云遇上了一桩名案,北京昌平法院受理了被媒体称为北京首例"常回家看看"民事诉讼案:一位当时81岁的老人起诉要求6个子女中的两个女儿支付赡养费并且"常回家看看"。在诉讼请求中老人明确要求女儿每周探望自己一次。因该项诉讼请求涉及当时新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案件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就是马彩云。马彩云在判决中写道,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对于老人要求两个女儿每人每星期看望一次的请求,马彩云的判决书认为,因两名被告现居住地距离原告居住地远近不同,可由两被告每月自行安排时间到原告住处看望原告一次。同时,酌情判决两被告分担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在案件结束后,马彩云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社会应该越来越多的关注空巢老人的精神诉求。
对于以上案件,笔者深感胆寒。
首先,法官是法律的捍卫者和公民依法权益的维护者,尚且遭到枪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又有什么现实意义?司法的权威谈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谈何保障?
第二、犯罪嫌疑人居然是被害法官主审案件的原告,作为原告本是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法律赋予的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正是主审法官,可是法官却遭到原告的枪杀,这不是法律常识的欠缺和法律意识普及欠缺,还能是什么?
第三、就此行为而言,不管是因何原因,擅自戕害他人生命,已经是冲破了法律的底线,最终将会被依法制裁。
第四、此暴行伤害的不仅仅是被害法官及其家人,更是对法治的伤害,最终伤害的是整个社会的治安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信心。维护法律权益者尚且被无辜枪杀,人民群众怎么会不人人自危?
综上,此暴行是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伤害,是对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伤害。同时,也提醒我们,维护法律者的安全都不能保障,法制化社会的建立将是一句空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