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律师代理的马先生与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先生店乡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拆除纠纷一案,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于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作出了(2016)皖行终25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先生店乡人民政府的上诉,维持一审确认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先生店乡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的原判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律师代理的马先生与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先生店乡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拆除纠纷一案,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于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作出了(2016)皖行终25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先生店乡人民政府的上诉,维持一审确认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先生店乡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的原判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