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由本所冯振兴律师代理的金华市婺城区二七新村施女士不服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拆迁管理行政强制一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行辖终1号《行政裁决书》,裁定:撤销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浙07行初125号行政裁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本网讯】 由本所冯振兴律师代理的金华市婺城区二七新村施女士不服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拆迁管理行政强制一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行辖终1号《行政裁决书》,裁定:撤销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浙07行初125号行政裁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