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宋晓峰、刘博韬律师代理的重庆旷先生诉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行为违法一案,经开庭审理,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渝0111行初4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2014年10月16日强制拆除原告旷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本网讯】由本所宋晓峰、刘博韬律师代理的重庆旷先生诉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行为违法一案,经开庭审理,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渝0111行初4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2014年10月16日强制拆除原告旷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