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肖卫红律师代理的赵先生、刘女士等8人诉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告知行为违法行政纠纷一案,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于2016年12月20日作出(2016)苏0311行初2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作出的拆除违法建设《告知书》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肖卫红律师代理的赵先生、刘女士等8人诉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告知行为违法行政纠纷一案,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于2016年12月20日作出(2016)苏0311行初2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作出的拆除违法建设《告知书》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