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复核 【本网讯】由本所黄晓丽律师代理的周先生等三人诉阜城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一案,经阜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做出 [2017] 冀1128第14号《行政判决书》,责令阜城县国土局要求公开申请依法予以答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鞍山市杨先生诉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查处违法征地职责一案胜诉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开封市崔先生诉龙亭区人民政府履行补偿安置职责一案胜诉相关文章2023年在我国拆迁纠纷需要的证据材料有哪些?2023年10月19日北京市拆迁维权开庭:2022年2月15日9:00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在线庭审现场开庭审理2022年2月11日3原则+4程序:解决集体土地确权及争议问题(农民朋友必看)2021年7月1日收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人有权获取补偿吗?2021年5月7日河北省沧州市拆迁维权开庭:2021年4月27日9:00,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询问2021年4月26日农村拆迁的补偿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