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复核 【本网讯】由本所唐琦律师代理的郭某诉太原市迎泽区国土局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行政复议一案,经太原市国土局审理,作出并国土行复决字【2017】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太原市迎泽区国土改局于十五日内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保障。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本所唐琦律师代理的郭某与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一案胜诉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征地补偿低?来看看是不是你的征地补偿方案出了问题……相关文章2023年在我国拆迁纠纷需要的证据材料有哪些?2023年10月19日北京市拆迁维权开庭:2022年2月15日9:00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在线庭审现场开庭审理2022年2月11日3原则+4程序:解决集体土地确权及争议问题(农民朋友必看)2021年7月1日收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人有权获取补偿吗?2021年5月7日河北省沧州市拆迁维权开庭:2021年4月27日9:00,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询问2021年4月26日农村拆迁的补偿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