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复核 【本网讯】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夹江石某与夹江县人民政府、夹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夹江县国土资源局房屋拆迁管理一案,将于2018年4月18日下午14:30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拒收征收方送来的文件,就能避免房屋强拆吗?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2018年4月19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开庭审理宁志武律师代理的政府强制拆除房屋及赔偿案相关文章海域养殖设施遭“代履行”拆除?地上不许违法拆海上同样不许!2025年12月25日一条马路相隔,一面拆迁补偿要比另一面高的多?2025年2月17日《决定》发布,涉及“农村土地”重点有哪些?2024年10月22日成都温江区租的商铺被拆迁,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补偿?2024年10月16日震惊!2024年浙江丽水拆迁新政策,你的家可能值这个数!2024年9月20日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说是违建?这是在明目张胆的违法!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