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律师、肖卫红律师代理的邢女士诉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拆除纠纷被告上诉一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5月11日作出(2018)琼行终20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被告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的上诉,维持原判决,确认吉阳区人民政府拆除邢女士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律师、肖卫红律师代理的邢女士诉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拆除纠纷被告上诉一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5月11日作出(2018)琼行终20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被告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的上诉,维持原判决,确认吉阳区人民政府拆除邢女士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