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高峰律师代理的南京市郁先生等7原告与南京市建邺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违法拆除一案,经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理2018年4月27日作出(2017)苏8602行初782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1773.16平米房屋行为违法(该判决已生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本网讯】由本所高峰律师代理的南京市郁先生等7原告与南京市建邺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违法拆除一案,经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理2018年4月27日作出(2017)苏8602行初782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1773.16平米房屋行为违法(该判决已生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