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律师、肖卫红律师代理的赣州市章贡区某包装厂诉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决定一案,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6月5日作出(2018)赣0731行初3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告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2月13日向原告赣州市章贡区某包装厂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律师、肖卫红律师代理的赣州市章贡区某包装厂诉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决定一案,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6月5日作出(2018)赣0731行初3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告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2月13日向原告赣州市章贡区某包装厂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