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纪召兵律师、肖卫红律师代理的黄某泰诉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一案,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6月20日作出(2018)赣0731行初5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告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人民政府2018年4月7日向原告黄某泰作出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告知书》(房屋坐落于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沿垇村,建筑面积563.89平方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胜诉公告】由本所纪召兵律师、肖卫红律师代理的黄某泰诉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一案,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6月20日作出(2018)赣0731行初5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告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人民政府2018年4月7日向原告黄某泰作出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告知书》(房屋坐落于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沿垇村,建筑面积563.89平方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