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湘潭陈某等21人对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7)政国土字第1896号申请行政复议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复议,于2018年61日作出湘府复决字【2018】4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7)政国土字第1896号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胜诉公告】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湘潭陈某等21人对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7)政国土字第1896号申请行政复议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复议,于2018年61日作出湘府复决字【2018】4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7)政国土字第1896号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