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周涛律师、陈晨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戴某某涉嫌抢劫犯罪案件,检察院公诉抢劫罪,建议量刑十年以上。经过五次庭审辩护,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经审查,于2018年10月8日作出(2018)苏0505刑初289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检察院起诉罪名不成立,判处戴某某犯非法拘禁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本网讯】由本所周涛律师、陈晨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戴某某涉嫌抢劫犯罪案件,检察院公诉抢劫罪,建议量刑十年以上。经过五次庭审辩护,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经审查,于2018年10月8日作出(2018)苏0505刑初289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检察院起诉罪名不成立,判处戴某某犯非法拘禁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