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 冯振兴 律师代理的婺城区某经营部诉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处行政强制拆除一案,经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了编号(2017)浙07行初66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对原告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湖头村下张都村的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本网讯】由本所 冯振兴 律师代理的婺城区某经营部诉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处行政强制拆除一案,经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了编号(2017)浙07行初66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对原告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湖头村下张都村的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