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复核 【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周口市闫先生与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二审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19)豫行终633号《行政判决书》,维持一审法院撤销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判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文章导航历史的文章历史的文章:2020年棚户区改造不会停,你知道“棚户区”的官方界定标准吗?未来的文章未来的文章:拒绝签约搬迁遭打砸门窗,你有权起诉确认破坏行为违法!相关文章一条马路相隔,一面拆迁补偿要比另一面高的多?2025年2月17日《决定》发布,涉及“农村土地”重点有哪些?2024年10月22日成都温江区租的商铺被拆迁,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补偿?2024年10月16日震惊!2024年浙江丽水拆迁新政策,你的家可能值这个数!2024年9月20日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说是违建?这是在明目张胆的违法!2024年8月9日“黄金地段”的房屋会不会越拆越穷?补偿到底该拿多少?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