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律师维权案例之八十四 / 维权律师:马丽芬、闫会东 / 关键词:大吉危改、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评估报告、中止审理、胜诉
一、城市拆迁律师维权案例案情介绍
陆某在北京市西城区保安寺街承租了一套面积为26平的公房,之后一家三口便在该房居住。多年以后的2010年,陆某一家得知该房将要被拆除,原来早在2007年8月,北京市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就给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核发了京房建宣拆许字(2007)第某某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准许中信公司在西城区东至果子巷,西至菜市口南大街,北至骡马市大街,南至保安寺街的区域进行拆迁,而陆某的房屋恰恰就在拆迁范围内。
为尽快确定房屋价值,2011年1月22日,北京龙泰房地产评估公司对陆某的房屋进行了房屋拆迁评估,该评估报告认定,陆某的房屋拆迁补偿价总额为19万元。实际上,在相同的地理位置,同等面积的商品房的价格已经达到该价格的数十倍。对此,陆某一家欲哭无泪,以这样的补偿,即使在北京六环外都无法买房安家。而此时,拆迁人几次三番的找到陆某,要求他们早日签订补偿协议,早日搬离涉案房屋。
双方要求如此悬殊,补偿协议自然无法达成了。为了早日达到拆迁目的,2012年8月23日,中信公司向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提出了裁决申请,意图通过裁决确定补偿安置内容。9月21日,西城区房屋管理局作出了西住建裁字(2012)第某某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该裁决书要求陆某一家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应腾空涉案房产,并领取19万补偿款。如果逾期不履行本裁决,西城区房管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陆某不服该裁决,一家人一起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该拆迁项目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了质疑,希望市建委能够做出公正的决定。
让人寒心的是,2013年1月18日,陆某收到了北京市住建委的复议决定书,结果却让陆某难以接受:市建委以西城区房管局作出的房屋拆迁纠纷裁决所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为由,作出了维持裁决的决定。案件进展到现在,何去何从,又如何才能挽回颓势?对此,陆某一筹莫展。
二、城市拆迁律师维权案例办案掠影
面对这样“不公正”的复议决定,接下去怎么办?陆某一家开始迷茫了。思虑再三,陆某决定将本案交给专业法律人士来操作。经过一番甄选,陆某选择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马丽芬、闫会东律师。两位律师接手本案后,迅速对案件展开了调查研究。商定方案之后,律师一纸诉状提交到了西城区人民法院,对该裁决展开法律救济。
1、提撤销之诉直奔主题
如何才能对已经下发的裁决提出最直接最有效的救济?实际上该裁决的作出存在种种不法之处,诸如:评估报告的送达、公示,评估机构选择等方面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裁决相关文书的送达也有问题。经过慎重分析,马、闫两位律师果断向西城法院提出了撤销该裁决书的行政诉讼。
2、中止诉讼赢时间
该案件被法院受理后,律师又通过调查得知,有关大吉危改项目的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正在进行之中,而拆迁许可证的合法与否直接决定了裁决书是否合法。在拆迁可证的合法性没有作出终审裁判之前,西城法院无法对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作出合法性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五款,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应该中止。事实与法律依据齐备,律师当机立断,向法院提出了中止裁决案审理的申请,并将申请书第一时间交给本案的承办法官,希望延缓开庭,为陆某与拆迁人的谈判争取时间。
3、开庭审理一举中的
虽然开庭时间得到了推延,但最终还是没有阻止法院开庭的进程,2个月后,裁决案正式开庭。
庭审过程充满了针锋相对的辩驳。针对西城房管局提交的证据,律师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方面一一予以反驳。例如:评估报告未合法送达;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与拆迁期限一致的写法不对;评估报告中未出具评估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裁决书也存在送达不合法问题:张贴在墙上并出具街道的证明并不符合留置送达的规定,只有拒收时才可以留置在经常居住地,而陆某一家一直在拆迁现场居住;证人作证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另外,本案还有一个重要的事实,即陆某爱人的户口也在涉案房屋,但是,西城房管局却没有认定,这显然属于认定事实错误。
这些违法之处在庭审过程中都被律师充分的指出、论证,并被法庭记入笔录。凭借多年的庭审经验,律师感到,胜利的天平已经向我方倾斜了。果然,时隔不久,法院给律师打来电话:陆某的裁决书已经被西城房管局撤销了。
消息传达给陆某一家,陆某一家非常激动,强拆的危机终于解决了!
三、城市拆迁律师维权案例律师说法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规定,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裁决。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有些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不以为然,认为裁决书的内容不合理、不合法,对其置之不理。殊不知,对裁决书放任不理,很有可能会把自己逼入被强拆的死胡同,因为法律赋予了拆迁人根据裁决书申请法院强拆的权利。当然下了裁决书,房屋不一定被强拆,但裁决书一旦下发,被强拆就不远了。
为了不使自己面临被强拆的境地,阻止裁决书的下发是重中之重。能否成功阻止裁决程序是关系到被拆迁人“生死攸关”的大问题,阻止裁决的方法有很多,无论如何,越早采取措施效果越好。
文章来源:拆迁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www.zmfuwu.com







